一、产品介绍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我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二、产品特点
1. 我行目前的单位通知存款为7天通知存款。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最低支取金额10万,需一次存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后账户余额不能低于50万元,少于50万元结清该账户。通知存款在支取和销户时利随本清,销户时利息按销户日的通知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通知存款的利率高于活期存款,但低于定期存款,其取款的灵活性高于定期存款,能为存款单位带来较多的利息收入。
2. 支取方式包括全额支取和部分支取。单笔全额支取,结清本金和利息后销户。部分支取时账户留存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低于50万元起存金额的,做一次性清户处理,留存部分金额大于50万元的,银行按留存金额、从起存日开始重新打印开户证实书。
三、适用客户
机关、团体、部队、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年检合格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均可办理,特别适合资金较多但业务发生不是十分频繁的企业客户。
四、办理流程
1. 葫芦岛银行开办会计业务的支行均可办理单位客户的定期存款业务。
2. 办理定期存款的前提是单位客户需要在该营业网点开立有结算账户。
3. 单位客户开立定期存款账户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其它登记证书、证明批文)、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的应出具身份证件,非本人办理的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4. 开户银行将单位通知存款开户凭证单位存款证实书交予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