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办理的用于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个人贷款

二、适用对象

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者、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者、承包(挂靠)经营者和其他中小微企业经营者等

三、准入条件

1.贷款对象是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日实际年龄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较高经济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经营实体需经营一年(含)以上;

4.能够提供证明其贷款合法用途的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购销合同、合作协议、装修合同、购销发票等;

5.具有经办机构所属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居住场所),有准确详细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6.在我行开立储蓄借记卡帐户,并授权贷款人可以从该帐户中扣划贷款本息;

7.葫芦岛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单户(含关联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

五、贷款期限

期限最长不超过5

六、贷款利率

最低优惠利率可至4%

七、担保方式

抵押、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