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的,由辽宁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担公司)与葫芦岛银行按照约定比例承担风险责任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具体使用农担公司的“创业宝”产品。
二、适用对象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工。
三、准入条件
1.经省级或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借款人;
2.贷款对象是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日实际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3.原则上为本地户口,有固定的居住场所,身体健康,从事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4.贷款对象信誉及信用记录良好;
5.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授权贷款人可以从该账户中扣划贷款本息;
6.葫芦岛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为涉农企业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
2.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体状况、道德品质良好,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誉及信用记录良好;
4.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1年(含)以上;
5.企业主从事本行业3年(含)以上;
6.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并授权贷款人可以从该账户中扣划贷款本息;
7.葫芦岛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单笔下限10万元(含),上限不超过20万元。
五、贷款期限
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贷款利率
最低优惠利率可至4%。
七、担保方式
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