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为支持借款人开展渔业捕捞活动,建(改)造捕捞渔船而提供的融资服务。
二、适用对象
自有渔船的新建、改建等用途并拥有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自然人。
三、准入条件
1.借款人必须具备并符合葫芦岛银行信贷制度规定的条件;
2.借款人要求: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日实际年龄男不超过65周岁,女不超过60周岁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3.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作为其销售回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可以从该帐户中扣划贷款本息;
4.借款人具有3年以上的海洋捕捞经验,具有渔业船员任职资格证书;
5.具备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和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
6.能够证明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的资料:包括上年流水或能够证明收入情况的其他材料,资产积累证明材料等;
7.葫芦岛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额度
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不得超过350万元。
五、贷款期限
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六、贷款利率
最低优惠利率可至4%。
七、担保方式
抵押、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