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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投资者的约定,葫芦岛银行发行的“金葫芦”宏信059、“金葫芦”宏信124理财产品于4月17日到期,并将于4月17日完成资金兑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产品名称
起息日
终止日
实际年化收益率
金葫芦宏信059
2018.4.18
2019.4.17
5.2%
金葫芦宏信124
2019.1.16
5.0%
特此公告。
葫芦岛银行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