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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费让利的决策部署,执行《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的降费要求,葫芦岛银行积极响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和倡议,秉承“支付为民”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做好服务价格优惠政策调整。自2021年9月30日起,对我行客户降低部分支付结算手续费:
业务种类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优惠对象 | 优惠措施 |
账户服务 | 对公账户管理费 | 提供对公客户账户日常维护和管理的综合性服务 | 对公客户 | 免费 |
对公账户开户手续费 | 为对公客户开立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 |||
结算类业务 | 对公跨行柜台单笔十万元以下转账汇款手续费 | 通过柜台为对公客户办理十万元以下跨行转账汇款 | 对公客户 | 9折 |
对公本行柜台转账手续费 | 通过柜台为对公客户办理行内转账业务 | 所有客户 | 免费 | |
票据业务 | 支票工本费、手续费、挂失费 | 向客户出售支票、本票和银行汇票凭证、办理票据挂失 | 所有客户 | 免费 |
本票和银行汇票的工本费、手续费和挂失费 |
上述服务收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葫芦岛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