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支小再贷款政策 助小微企业复产复工

葫芦岛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加强金融供给,优化金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与正常经营,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为普惠小微客户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一)贷款对象:

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农用生产资料生产及销售、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二)贷款条件:

1.信用情况:借款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信用记录良好。

2.经营情况:小微企业要求连续经营至少两年,近一年保持盈利;个体工商户要求经营满一年。

3.纳税情况:小微企业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纳税评级为B级(含)以上(涉农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受纳税评级限制)。

4.担保措施:可根据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支持信用、保证、抵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5.需满足葫芦岛银行相关产品与制度的贷款规定。

(三)贷款要素:

1.授信额度:单户(含关联方)授信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额度应根据申请人真实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各普惠产品额度确定。

2.利率:不高于最近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目前为4.55%),遇LPR利率调整时即时调整。

3.贴息:对符合支小再贷款要求的客户,财政再给予贷款额1%的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4.授信期限

授信期限1年

5.贷款用途

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农用生产资料生产及销售、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复产复工与生产经营,严禁挪用。

1.借款人向我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我行对借款人及担保方式进行审查。

3.我行对符合支小再贷款条件的贷款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经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4.符合支小再贷款政策的贷款享受绿色审批通道,在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实现一周内放款。

5.支小再贷款政策放款截止期为6月30日,额度有限,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