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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规范对公客户银行函证业务的回函处理流程,提高函证业务办理效率,改善我行服务体验,现将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函证受理网点信息及受理方式
我行各网点均可受理本网点对公账户的函证业务,网点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我行目前受理函证业务的方式为邮寄与跟函。
二、函证受理要求
1、即日起,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函证机构按照《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文件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要求进行发函。
2、询证函中的“贵行”(即函件收件人),请填写具体的账户开户网点,例如:葫芦岛银行XX支行。
3、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须同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函证机构)介绍信及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介绍信应注明被审计单位、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事项、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函证机构)公章。
4、函证业务收费按照我行官网公示的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