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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介绍
因自费留学、申请国外移民、探亲、境外旅游等事由需开具存款证明。
二、产品特点
1. 开具存款证明需将账户冻结,存款证明的有效时间与冻结存款的时间相等。
2. 存款证明未到冻结到期日但要求提前解冻存款,须向银行交回与要求冻结账户有关的全部存款证明。如要求延长存款证明使用期限,须到银行重新填写申请书,重新开具新的存款证明,并收取手续费。
3. 存款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不得转让,也不能质押。
三、适用客户
1. 中国公民
16岁以上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16岁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为办理存款证明业务,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存款证明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如前述证件不能有效证明监护人同账户使用人的监护关系时,需同时出具有效监护证明。
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身份证、武装警察身份证。
2. 港澳台居民
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3. 外国公民(外国人、外籍华人和华侨)
护照/华侨持中国护照/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四、办理流程
1. 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葫芦岛银行定期存单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证明业务。委托他人代办存款证明,受委托人须出示本人和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您可根据需要开具多份存款证明,每开一张存款证明收取手续费20元。